中山市古镇兴耀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未知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20-01-10 09:53 浏览:
中山市古镇兴耀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古镇兴耀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兴耀金属制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古镇兴耀金属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古镇兴耀金属制品厂位于位于中山市古镇曹二均都沙工业区曹安南路东四巷7号第1卡(项目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12′34.08″,北纬:22°37′45.43″),用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生产灯饰配件,年产灯饰配件30万件。项目北面为联邦五金厂,南面为古镇华保汽车修配厂,西面为厂房,东面为古神公路。本项目设有员工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A、项目熔化压铸过程将产生烟尘和烟尘黑度,根据《电炉熔炼铸铝》(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中提供的相关参数:电炉熔炼铸铝过程中烟尘产生1~4kg/t铸铝(本项目采取4kg/t),本项目耗铝量300t/a,可以估算出产生烟尘量1.2t/a,经集气罩收集后到水喷淋处理后经15排气筒排放,烟尘捕集率可达80%以上,除尘率80%,风量5000m3/h,采用水喷淋除尘系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进行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处理后废气烟尘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B、项目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少量金属颗粒物。由于金属颗粒物密度较大,粒径较大,易沉降,且车间的通风良好,及时清扫处理,预计项目在机械加工过程中金属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C、项目在进行抛光工序中产生粉尘。抛光粉尘的产生量为原材料的0.1%,项目原材料使用量约为300t/a。则粉尘产生量为0.3t/a,项目通过移动布袋+无组织排放处理,抛光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D、项目在对模具进行喷脱模剂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上方装有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80%,进入水喷淋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与熔化压铸同一套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量为0.008t/a,产生浓度6.67mg/m3。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是收集后经三级化粪池集中预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古镇污水处理厂;熔融、压铸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65~85dB(A)之间,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约为65~80dB(A),原料和成品的搬运以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约65~80dB(A)交通噪声。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 200米范围内没有敏感点 ,加建设单位计划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并适当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后,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