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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改扩建变更项目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未知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20-07-15 09:56   浏览:

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改扩建变更项目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改扩建变更项目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改扩建变更项目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改扩建变更项目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建设概况: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位于中山市东升镇永胜村东成路边(经纬度:N22°37′46.33″ ,E113°19′31.19″)。项目西北邻东成路,隔路为建群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西南面为中山市嘉宝乐食品饮料公司、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实木三厂,东南面为中山市星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北面为中山健尔斯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19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锁具加工、制造、销售,设计年产挂锁250万件
,固定锁260万件;实际年产挂锁250万件,固定锁260万件。项目设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总定员10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无夜间生产。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A 整形工序和磨具制造工序粉尘颗粒物
项目整形工序和磨具制造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B 压铸废气
压铸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烟尘,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 - 1996)中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烟尘浓度≤150mg/m3),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C 注塑有机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乙醛、酚类、氯苯类污染物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乙醛、酚类、氯苯类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D 喷漆、烤漆工序
喷漆、烤漆工序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VOCs、臭气浓度),经水帘柜+除湿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烟囱有组织排放,VOCs排放浓度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涂装行业烘干工艺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E 抛光粉尘
抛光过程中产生金属颗粒物,颗粒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F 印刷、烘干有机废气
印刷、烘干过程中产生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印刷烘干VOCs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2-2010)平版印刷排气筒VOCs第II时段排放限值标准(总VOCs≤80mg/m3),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G 烫金工序
烫金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值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是收集后经三级化粪池集中预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65~85dB(A)之间,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约为65~80dB(A),原料和成品的搬运以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约65~80dB(A)交通噪声。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 200米范围内没有敏感点 ,加建设单位计划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并适当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后,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西北临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次品、废渣、废烫金纸、清洗干净的废洗洁精包装罐、水性漆桶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擦拭干净的凹版、胶头,废切削液及其包装物,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脱模剂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墨抹布,除油废液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9年7月31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0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天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永胜村东成路边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