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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未知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6-15 14:46   浏览:

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金钟大道3号A栋之二,项目地理坐标为:N22°23′39.96″ ,E113°19′49.60″,主要从事生产泡沫包装品和珍珠棉包装品。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1600m2。项目东面为金树木器加工厂厂房和英商马田纺织有限公司,南面为金树木器加工厂厂房和金钟大道,西面为白溪村居民区,北面为金树木器加工厂厂房。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泡沫板在切片和免模过程中由于加温温度升高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等有机废气和少量的臭气浓度(≤20(无量纲));珍珠棉粘合工序使用热熔胶熔解过程会产生少量VOCs和臭气浓度(≤20(无量纲))。切片、免模、粘合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风量6000m3/h,最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等有机废气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15米排气筒排放标准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石岐河。营运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原材料和半成品在搬运以及成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合理布局设备并经隔声、消声处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珍珠棉和泡沫板包装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料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饱和活性炭和热熔胶包装固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8年6月15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6月15日~2019年6月14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板芙镇开拓泡沫厂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顺景工业园工业大道28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0582515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