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7-27 10:07 浏览:
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新建项目(一期)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建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安大道西19号,车间1中心坐标为北纬22°43'48.39",东经 113°14'21.65";车间2中心坐标为北纬22°43'48.26",东经 113°14'20.27"(地理位置情况详见附图2)。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935m2,建筑面积为935m2,拟聘用员工15人。本项目法人代表为陈海林,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塑胶颜料、色母、五金塑料,年产ABS改性塑料粒295吨、AS改性塑料粒650吨、PP改性塑料粒348吨、PE改性塑料粒200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对中山市东凤镇好立彩颜料厂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1)挤出、注塑工序所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根据美国环保局推荐《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挤出工序的废气排放系数是 0.35kgMHC/t,挤出原材料用量为888t/a 、注塑原材料用量约为12t/a,即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和浓度为0.315t/a、13.13mg/m³,VOCs的产生量和浓度为0.315t/a、13.13mg/m³,臭气浓度产生量≤2000(无量纲)。拟对挤出、注塑废气经集气口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处理风量共10000m3/h)该处理方法的收集效率为90%,去除效率可达90%,因此挤出、注塑废气的最终排放情况: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28t/a、1.17mg/m³,VOCs的产生量和浓度为0.028t/a、1.17mg/m³,臭气浓度排放量≤2000(无量纲)(挤出工序年工作300天,每天按8小时计算)。
(2)项目在混料、破碎回收时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
本项目对混料、废次品等进行破碎回用,混料、破碎过程中有粉尘(主要为颗粒物)产生,混料原料年用量约1518t/a,年回用塑料量约12t,类比同行,粉尘排放量约为混料、破碎量的0.1%,则粉尘(主要为颗粒物)产生量和浓度为1.53t/a,212.5mg/m³,粉尘产生点设点经集气口收集,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经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处理风量共3000m3/h)该处理方法的收集效率为90%,去除效率可达75%,因此粉尘废气的最终排放情况: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344t/a,47.78mg/m³(混料工序年工作300天,每天按8小时计算)。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是员工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共有员工15人,项目内不设宿舍和饭堂,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中办公楼,人均用水按40L/d进行计算,项目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一年按300天计算)。即本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0.6t/d(180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4t/d(162t/a)。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物浓度及产生量详见表11。
表11 污水主要污染物产浓度及产生量
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
污水(162t/a) | 产生浓度(mg/L) | 250 | 150 | 150 | 25 |
产生量(t/a) | 0.041 | 0.024 | 0.024 | 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