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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未知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8-08 17:35   浏览:

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拟选址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环茂一路15号(厂区内第二栋厂房)(项目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8′54.55”,北纬:22°32′46.76”)。本项目东面为中山盈达利,南面为路,隔路为居民区,西面为绿钻(中山)科技公司,北面为新达机械公司。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预计年产包装设备500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对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①焊接工序废气
项目在焊接过程中产生少量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由于废气产生浓度较低,可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通风,经处理后,粉尘预计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②打磨工序废气
项目在打磨工序中产生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有3台磨砂机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因此采用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四面设置闭挡板提高风机收集效率,剩余未收集完全的少量粉尘0.024t/a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经处理后,粉尘预计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①本项目的水环境污染主要来源自员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用水量为1.2t/d,360t/a,按90%排放率计算,排放量约1.08t/d,324t/a。本项目所在地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建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中山市火炬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对收纳水体影响可降至最低。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基础减震,加强管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低于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生产废料(主要为金属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废机油、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对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于生产废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对于废机油、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5月11日~2018年11月11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一麟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环茂一路15号(厂区内第二栋厂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