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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 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10-16 14:34   浏览:

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 竣工调试公示

          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 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吉宝衡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横栏镇裕祥东堤路201号之5(N  22°34’51.24”;E 113°14’44.21”)。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1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516.7m2,建筑面积为1516.7m2,拟招聘员工22人,年生产塑胶件500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委托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注塑废气和注塑废气臭气浓度。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在注塑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和注塑工序废气中产生的臭气浓度。其主要污染物成份是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氯苯类、酚类。本项目通过注塑机工位上方设置收集风管,每个工位设置1个可调节高度的吸气罩,设计收集风量5000m3/ h,收集效率为90%。建议对此废气采用经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米烟囱高空排放,处理后可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注塑工序废气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标准。
(2)机加工粉尘
本项目在机加工时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机加工通过加强室内抽排风,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 m3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0.792吨/日,237.6吨/年),其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氨氮、SS。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挤出机、吸塑机、铣床、钻床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65~90dB(A);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65~75dB(A);通风设备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约60~80dB(A)。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通风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项目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新建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3.3t/a,一般工业固废原材料废弃包装袋0.1t/a、金属边角料0.1t/a、塑胶废次品0.1t/a,危险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机油罐0.05t/a、废气处理过程产生饱和活性炭0.3t/a,含机油废抹布0.05t/a(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900-041-0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
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原材料包装袋、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交废品站收购处置。塑胶边角料,破碎后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危险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机油罐、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因此建议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900-041-0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建议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经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8年7月27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7月27日~2019年1月27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齐辉塑料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裕祥东堤路201号之5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