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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11-14 15:46   浏览:

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吉宝衡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五路11号C幢三楼、D幢三楼(N  22°34’53.04”;E 113°19’56.01”)。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9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963.54m2,建筑面积为963.54m2,拟招聘员工20人,年生产防静电屏蔽袋161吨、防静电屏蔽膜52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总VOCs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在复合、烘干过程产生总VOCs和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本项目通过在复合和烘干过程两侧设有塑料帘,从而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率为约90%,设计风量约5000m3/ h,项目车间内设有一个机械排风口,建筑面积为963.54㎡,高3.5米,拟计每小时换气10次,本项目全室接通风量33723.9m3/ h。建议对此废气收集后采用经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米烟囱高空排放,处理后可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复合、烘干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标准。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0.72吨/日,216吨/年),其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氨氮、SS。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复合机、烘干机、分切机、制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65~85dB(A);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以及产品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65~85dB(A);通风设备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约65~85dB(A)。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通风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项目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新建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3t/a,一般工业固废分割过程中金属边角料50kg/a,危险固体废物是生产过程中产生:水性胶、固化剂、主剂等包装桶(0.1t/a)、饱和活性炭6t/a。
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经收集后交废品站收购处置;危险固体废物水性胶、固化剂、主剂等包装桶和饱和活性炭等因此建议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经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8年3月25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3月25日~2018年9月24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山市和通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五路11号C幢三楼、D幢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