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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升镇嘉鹏五金灯饰加工厂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未知   作者:秩名    发布时间: 2019-08-28 10:49   浏览:

中山市东升镇嘉鹏五金灯饰加工厂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调试公示

中山市东升镇嘉鹏五金灯饰加工厂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东升镇嘉鹏五金灯饰加工厂改扩建项目(二期)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升镇嘉鹏五金灯饰加工厂改扩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升镇嘉鹏五金灯饰加工厂
  建设概况:本次变动不涉及建设地点的变化,但在原厂相邻位置增租了一栋厂房作为本次技改扩建项目的电泳车间,项目占地面积3300m 2,建筑面积3000m 2,总投资130万元(其中技改扩建部分增资8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其中技改扩建部分增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主要从事五金件、铝件、灯饰配件、灯具加工生产。本项目年生产加工五金件150吨、铝件50吨、灯饰配件200吨、灯具1万套,技改扩建后增加了电泳工艺,原申报的产品产量不变,新增了年加工电泳件10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①项目原申报烘干炉会使用低硫煤,技改扩建后使用天然气替代低硫煤,故技改扩建后不再产生燃煤燃烧废气,技改扩建后原有烘干设备以燃天然气为燃料,该燃料燃烧过程会产生少量NOx、烟尘,由于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在其燃烧较完全状态下所产生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有组织收集后设置15米烟囱高空排放,则对应产生污染物浓度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②项目原申报喷漆工序及其烘干会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另外还有少量VOCS (以臭气浓度表征),技改扩建后保持原申报情况不变;该部分有机废气采取“水帘柜+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设置15米烟囱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粉尘,喷粉后固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臭气浓度表征),该部分废气技改扩建后情况基本一致。项目喷粉工序己安装喷粉设备配套回收系统,未喷上工件的粉末经回收系统(由滤芯过滤器组成)处理后回用,废气经排气筒对外排放。其处理工艺为:粉尘→自带滤芯过滤→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喷粉粉尘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并己通过中山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验收文件详见项目于2011年取得的“中环验报告【2011】000029号”《验收意见函》及《验收申请报告》内容)。
另外,由于喷粉后固化工序为密封式电固化炉,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排放,需按原“中环建书【2010】0094号”审批文件要求,将喷粉后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收集,并设置15米烟囱高空排放,确保所排放的喷粉后固化工序有机废气(主要为VOCs,以臭气浓度表征)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臭气浓度指标二级标准值。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废水:本项目技改扩建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故对纳污河道影响不大。
工业废水:本项目技改扩建后,工业废水将利用原有物化工艺进行改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北部排灌渠,在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纳污河道影响不明显。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①设备噪声:生产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约95~100dB(A)的生产噪声;②运输噪声:原材料和成品的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
企业通过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企业己做好相关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2013年11月15日中山市环境监测站于对该项目四周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的情况来看,全部监测数据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一2008)中的3类标准,未有超标现象,本项目喋声源治理后达标,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本项目技改扩建后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技改扩建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料(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次品、普通纸皮、纸箱、塑料袋、包装袋、纯水机产生的饱和活性炭、滤芯和石英砂)共约7.82盹/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处理,其中石英砂可作用于绿化培育土。
危险废物:本项目技改扩建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液压油、冷却液、含油布碎、油漆桶、天那水桶、电泳漆包装桶、喷漆水帘柜废渣,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饱和活性炭、工序废液、工序废渣、清洗废水处理污泥、阳离子树脂共产生约123.6吨/年,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项目产生的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通过合理处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废物资源化,并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7年01月16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7年01月16日~2018年01月15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升镇嘉鹏五金灯饰加工厂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兆隆开发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