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连续三年荣膺“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
4月21日,由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论坛组委会主办的“美丽中国——生态城市与美丽乡村经验交流会”上,中山市荣膺“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这是我市连续三年荣膺“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此次交流会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好家园”为宗旨,围绕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法律保障制度、绿色低碳、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监管等,总结和表彰各入选地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介宣传各入选地域生态文明与区域经济和谐绿色发展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我市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推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促共进,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我市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宜居生态生活、发展生态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7-201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连续十年获得“优秀”等级;2008-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连续八年获得“优秀”等级,其中4年列全省第一位;2013-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结果中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2014-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2013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排名全省第一;荣获2016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这一系列荣誉均与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