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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5-28 17:53   浏览:

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5号之二,项目所在地经纬度为N22°42′15.78″、E113°21′4.61″,用地面积1904平方米,建筑面积1904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建设项目拟招员工30人,主要从事印刷品印刷和纸箱印刷、加工。预计年产包装纸箱:95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黄圃水道,对纳污河道黄圃水道的水质影响不大。
(2)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项目建成后在印刷工序会产生少量VOCs。在通风良好的生产车间(生产车间面积约800m2,平均高度6m),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浓度得到有效的扩散稀释,本项目按全室通风量36000 m3/h,得出VOCs排放浓度为1.04mg/m3;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2.0 mg/m3)。
(2)项目粘合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本项目按全室通风量36000 m3/h,得出VOCs排放浓度为0.072mg/m3;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2.0 mg/m3)。
以上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应采取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等措施对设备噪声进行处理,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在上述防治措施的严格实施下,项目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废水性油墨桶、白乳胶包装桶、废印刷版、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及时清运;生产废料由厂家统一收集外售;废水性油墨桶、白乳胶包装桶、废印刷版、含油废抹布应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02月0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02月02日~2019年02月0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泰明印刷包装厂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5号之二
联系人:冼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34321777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