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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8-14 15:16   浏览:

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技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技改扩建项目(一期)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技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位于中山市南区龙环村“山仔坪”(王积富厂房首层),主要从事制造、销售:泡沫塑料、塑料制品、塑料模具。现因生产发展需要,在原厂址内进行技改扩建;项目拟于2017年4月投产。
建设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N22°27′41.70″,E113°20′18.30″;一、基本情况
技改扩建前:项目于2009年搬迁至现址中山市南区龙环村“山仔坪”(王积富厂房首层),立项批文号:中环建表[2009]0737号;之后于2010年8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为:中环验表[2010]000371号。
之后于2014年7月对燃煤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改为燃成型生物质锅炉,于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中(南办)环验登[2014]22号。
本次技改扩建前主要从事加工、销售泡沫工艺品、塑料制品,项目用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为5600m2,总投资300万元。
技改扩建后:本次技改扩建内容主要为:1、取消塑料制品生产;2、技改扩建后泡沫工艺品年产量扩大至800吨;3、增加1台8吨/时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拟在原厂内进行技改扩建,扩建后用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为5600m2。技改扩建部分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扩建后总投资3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委托河南鑫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技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发泡、成型、冷却、切割废气
项目在发泡、成型、冷却、切割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
鉴于项目发泡原料含有戊烷,且戊烷伴发泡过程中逸散出来。戊烷在常温下也会从原料、产品中挥发,闪点低、易积聚,遇火源会发生爆炸。其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液体比水轻,不溶于水,可随水漂流扩散到远处,遇明火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其存在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落实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工作场所、仓库均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做好安全管理,增大项目车间换风次数,确保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苯乙烯)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对外界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不大。
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
项目技改扩建部分增加1台8吨/时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含硫率较低,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烟尘,年耗生物质成型燃料4608吨(其中扩建前1536吨,扩建部分3072吨)。
生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含SO2、NOx和烟尘等的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详见下表。
表11   生物质燃烧产污系数
SO2
(kg/t生物质)
NOx
(kg/t生物质)
烟尘(压块)
(kg/t生物质)
含硫率(S%) 烟气量
(Nm3/t生物质)
17S 1.02 0.5 0.1 6240.28

 
根据上表可计算出该项目燃生物质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12   技改扩建前年耗生物质成型燃料1536吨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烟气量 项目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执行排放浓度 治理后排放量
958.5万Nm3/a SO2 272.30mg/m3 2.61t/a ≤50mg/m3 ≤0.48t/a
NOx 163.79mg/m3 1.57t/a <200mg/m3 <1.57t/a
烟尘 80.33mg/m3 0.77t/a ≤30mg/m3 ≤0.29t/a
烟色 林格曼黑度大于3级 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
 
 
表13  技改扩建部分年耗生物质成型燃料3072吨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烟气量 项目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执行排放浓度 治理后排放量
1917.01万Nm3/a SO2 272.30mg/m3 5.22t/a ≤50mg/m3 ≤0.96t/a
NOx 163.79mg/m3 4.70t/a <200mg/m3 <3.13t/a
烟尘 80.33mg/m3 1.54t/a ≤30mg/m3 ≤0.58t/a
烟色 林格曼黑度大于3级 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
 
表14   技改扩建后年耗生物质成型燃料4608吨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烟气量 项目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执行排放浓度 治理后排放量
2875.51万Nm3/a SO2 272.30mg/m3 7.83t/a ≤50mg/m3 ≤1.44t/a
NOx 163.79mg/m3 3.13t/a <200mg/m3 <4.7t/a
烟尘 80.33mg/m3 2.31t/a ≤30mg/m3 ≤0.87t/a
烟色 林格曼黑度大于3级 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
 
项目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主要废气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建设单位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麻石旋流除尘塔(碱液喷淋,碱液循环使用)进行脱硫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锅炉废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麻石脱硫除尘—烟囱排放
建设项目扩建1台8吨/时的锅炉与原1台4吨/时的锅炉共用一个锅炉房(原有),建设项目原1台4吨/时锅炉配套一套废气治理设施,主要采取布袋除尘+麻石脱硫除尘处理,项目扩建增加1台8吨/时锅炉,增大了废气产生量,原有治理设施治理能力就废气量而言不能满足现有废气要求。
建设单位须落实在原有治理设施的基础上(按上述治理工艺流程)等进行相应的改进以扩大废气处理能力。保证废气治理后烟尘排放浓度30mg/m3以下。经上述改进处理后,通过技改后的烟囱(高40m,远远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标准排放。
综上述,技改扩建部分项目产生废气经有效治理后能够使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1)生活污水
扩建部分不增加排放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70-85dB(A)生产噪声,原材料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项目平时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利用墙壁、门体、窗户隔声,多植树绿化,吸尘降噪的同时又可以美化环境,同时尽量安排好生产进度,避免在夜间生产而产生扰民的噪声。项目厂区生产的布置情况见附图4:厂内平面布置图;
声传播衰减按下述模式计算
—△L
式中  ——受声点在处的声级;——受声点在处的声级;
——声源至的距离,m;  ——声源至的距离,m;
△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墙壁、各种隔音措施等)
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由于生产车间噪声较大,约为70-85dB(A),经车间墙壁隔声、厂内距离衰减、厂界墙壁隔声等之后距离厂界1米处的噪声值约为62dB(A)。厂界无法达标,如不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将会给项目周边带来不利影响。
为降低噪声分贝值,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加强做好以下措施:
1、对于靠近敏感点的生产车间建议做好隔声墙,利用消音棉、隔声板的隔音、消声措施使噪声能得到较大的衰减,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并安装隔音玻璃,靠近敏感点的一侧门窗在平时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车间内应根据噪声源,设置吸声吊顶。车间内的设备应合理布局,对高噪声的设备,尽量安装在隔声间内集中处理。
2、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安装,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要合理布局噪声源,生产车间避免在夜间操作。
3、通风设备也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
4、车辆及装卸机械防噪措施,首先从设备选型上,考虑选择低噪声器装卸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应配备低音喇叭,进厂车辆减少鸣笛,改用光、电信号联络;汽车限速行驶,划定不可鸣笛区域,夜间减少汽车运行;
5、噪声严重的作业点,应在噪声源周围设隔声屏障或防噪墙;
6、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7、一旦发生噪声扰民等投诉现象,立即停产整顿。
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排放噪声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轻微,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上述各项治理措施,以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废料。这些固体废物如乱堆乱放,处置不当,其有毒有害成份通过雨淋、日晒和自然风力等各种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终以土壤、大气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现。
① 生产废料:厂家统一收集外售处理。
② 炉渣(含治理设施沉渣):统一收集外运做堆肥处理;
上述固废在最终处置前需在厂内暂存一段时间,建设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一般工业废物的临时堆放场地也应按照《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执行。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6月27日~2018年12月26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南区富顺发泡胶厂
地址:中山市南区龙环村“山仔坪”(王积富厂房首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