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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8-08-14 15:47   浏览:

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东升镇东港大道61号之6(N  22°37'53.76";E113°17'51.48"),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室内木门,年产室内木门2万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建设者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该项目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VOCs(含甲苯、二甲苯)、恶臭物质。
(1)颗粒物(木工加工)
项目木工加工过程产生0.33t/a的木质颗粒物。项目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2套,木工加工设备工作时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颗粒物的收集率为60%,收集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0%。
布袋除尘工作原理:布袋除尘是利用棉、毛或人造纤维等加工的滤布捕集尘粒的过程。布袋除尘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含尘气体通过清洁滤布,这时起捕尘作用的主要是纤维,清洁滤布由于孔隙率很大,故除尘率不高;其后,当捕集的粉尘量不断增加,一部分粉尘嵌入到滤料内部,一部分覆盖在表面上形成一层粉尘层,在这一阶段中,含尘气体的过滤主要依靠粉尘层进行,这时粉尘层起着比滤布更为重要的作用,它使除尘效率大大提高。布袋除尘工艺在国内已有大量的应用实例,处理技术已相当成熟,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则采用布袋除尘器对木工加工颗粒物进行处理具有可行性。布袋除尘器总投资约20万元,占投资额的4%,具有经济可行性。
经处理后,可确保外排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要求,则本项目外排颗粒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7 木工加工过程颗粒物产排情况
排放方式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 0.33 0.15 0.46mg/m3 0.06

 
(2)颗粒物(底漆打磨)
项目底漆打磨过程产生颗粒物0.21t/a,底漆打磨房工作时密闭,颗粒物在车间内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可确保外排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要求,则本项目外排颗粒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8底漆打磨过程颗粒物产排情况
排放方式 产排量(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 0.21 0.66 0.09
 
(3)VOCs(含甲苯、二甲苯)、恶臭物质
项目喷底漆及其后续晾干工序VOCs产生量约为0.71t/a(其中甲苯0.05t/a、二甲苯0.11t/a),喷面漆及其后续晾干工序VOCs产生量约为0.36t/a(其中甲苯0.03t/a,二甲苯0.05t/a),冷压、组装过程VOCs产生量为0.200t/a,覆膜过程VOCs产生0.001t/a,上述过程均产生恶臭物质(以臭气浓度表征)。底漆房工作时密闭,底漆房配1套水帘柜,喷底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水帘处理+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高15m、内径1m的排气筒排放,喷低漆及其晾干过程VOCs的收集率为95%。建设单位拟在冷压机、覆膜机、组装使用白乳胶工位上方加设集气罩,将冷压机、覆膜机、组装过程产生的VOCs、恶臭物质(以臭气浓度表征)与喷底漆过程产生的VOCs、恶臭物质引至同1套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冷压机、覆膜机、组装过程VOCs收集率为90%。
面漆房工作时密闭,面漆房配1套水帘柜,喷面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水帘处理+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高15m、内径1m的排气筒排放,喷面漆及其晾干过程VOCs的收集率为95%。
UV光解原理为UV紫外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未经水帘柜去除的有机废气进入UV光解设备后被臭氧氧化,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
未经UV光解处理的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的含炭物质,它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结构,活性炭的多孔结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能与有机废气充分接触,从而赋予活性炭很强的吸附性能,使其能够很容易吸附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结构简单,有机废气去除效率高,可达到90%以上。
经上述方法处理后,可确保外排VOCs(含甲苯、二甲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外排恶臭物质(以臭气浓度表征)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9   喷底漆及其后续晾干工序V0Cs(含甲苯、二甲苯),冷压、覆膜、组装VOCs产排情况
 
 
 
污染物 排放方式 产生量(t/a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VOCs 有组织 0.858 17.88 0.36 0.086 1.79 0.04
无组织 0.053 0.17 0.02 0.053 0.17 0.02
其中 甲苯 有组织 0.045 1.08 0.02 0.005 0.11 0.002
无组织 0.005 0.008 0.001 0.005 0.008 0.001
二甲苯 有组织 0.106 2.21 0.04 0.011 0.22 0.004
无组织 0.004 0.02 0.002 0.004 0.02 0.002
 
10喷面漆及其后续晾干工序VOCs(含甲苯、二甲苯)产排情况
污染物 排放方式 产生量(t/a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VOCs 有组织 0.339 7.06 0.14 0.034 0.71 0.01
无组织 0.021 0.06 0.01 0.021 0.06 0.01
其中 甲苯 有组织 0.026 0.54 0.01 0.003 0.05 0.001
无组织 0.001 0.004 0.0006 0.001 0.004 0.0006
二甲苯 有组织 0.045 1.10 0.02 0.005 0.11 0.002
无组织 0.005 0.01 0.001 0.005 0.01 0.001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及水帘柜废水。
(1)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1.44t/d(合计432t/a),项目位于东升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东升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为3万m3/d,本项目外排生活污水仅占东升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的0.048%,即东升镇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则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生活污水对纳污河道的影响不大。
(2)水帘柜废水
项目底漆房、面漆房水帘柜废水每年更换1次,废水产生量为13.4t/a,集中收集后定期委外处理,则本项目生产的生产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70-90dB(A)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的木工加工设备,对高噪的木工加工设备采取减振措施,不在夜间运营,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于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则经上述措施后可确保项目设备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装油漆、白乳胶、覆膜胶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漆渣,木材边角料。生活垃圾、木材边角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装油漆、白乳胶、覆膜胶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属于危废,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企业处理;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8年4月19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19日~2018年10月18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富新居木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东港大道61号之6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