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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调试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ldhb    发布时间: 2019-01-19 09:28   浏览:

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调试公示

  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
建设概况:新建于中山市东升镇镇南路兆祥街13号,中心坐标为北纬22°35′53.79″,东经113°17′31.79″。项目北面为厂房;东面为兆祥路,隔路为创新物流仓库;南面为厂房和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西面为嘉益金属制品公司和创新塑料制品厂。新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3100m2,建筑面积为3100m2,新建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木制品和五金制品。新建项目年产小木柄6万支、中耕器柄6万支、大件柄6万支、(大件)不锈钢/碳钢大铲/小铲10万把、(小件)不锈钢/碳钢大钗/小铲15万把、大/小手铲20万把、手钗15万把。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木开料、加工、打磨工序粉尘颗粒物
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木加工工序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粉尘经收集后采用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80% ,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在 90% 以上,木材开料、机加工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
(2)组装工序有机废气
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组装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治理措施后组装工序有机废气中有总VOCs污染物排放达到广到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组装工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
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和臭气浓度,有机废气经水抽至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深度处理,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可达95%,处理效率可达90%。处理达标的废气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中总VOCs污染物排放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标准(第Ⅱ时段);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金属焊接工序焊接烟尘
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焊接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焊接方式为点焊,焊接过程无需焊丝、焊条等焊接材料,产生的焊接烟尘量很少,产生量运1.0mg/m3。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治理措施后焊接工序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金属打磨工序粉尘颗粒物
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打磨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粉尘经收集后采用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 80% ,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在 90% 以上,打磨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治理措施后金属打磨工序粉尘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金属抛光工序粉尘颗粒物
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在抛光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 ,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粉尘经收集后采用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8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0%以上,抛光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治理措施后金属抛光工序粉尘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活污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约1.8吨/日,540吨/年,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喷淋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气喷淋处理废水,产生量为10.56m3/a,该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该部分废水不排入周围环境,不会给受纳水体带来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建设项目生产设备高噪声源主要钻孔机、冲床、台锯、开槽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等环保设备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各源强噪声声级值为80-90dB(A)。车辆出入、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员工生活产生的噪声,约 60-75dB(A)。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应采取的措施为:
①生产车间对风机和全室通风风机,采取装设消声器  、隔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在车间上 部装设一定面积的吸声结构:
②对车间内的风机,采用隔声罩,风机进出口装设消声器,风机基础装设减振装置。
③选用噪声值较低的空压机,并对其加装消声器和利用厂房隔声:
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噪声源强约  10dB(A),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活垃圾: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中产生量约7.5吨/年。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一般工业固废:木屑和木材边角料、金属边角料产量约为1t/a,木材截留粉尘产量约为0.01t/a,金属截留粉尘产量约为0.42t/a,经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公司处置。
(3)危险废物:白乳胶、水性油漆等包装物产量约为0.02t/a,废活性炭产量约为2.85t/a,废机油产量约为0.3t/a,废机油、油漆桶产量经为0.1t/a,水喷淋废渣产量约为0.2t/a,经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通过合理处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废物资源化,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5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2月25日~2019年6月24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镇南路兆祥街1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807279
邮箱:1524979758@qq.com